11月5號是英國的Bonfire Night,和大學同學一起到Primose Hill看煙火。
筋疲力盡地爬到小山頂,璀璨盛開在遙遠的天邊,遙不可及。
天氣很冷,我們決定去買杯熱巧克力,回去窩在被窩裡,結束這開心的一天。
下了山,走在Camden Market的路上,手裡握著Costa的熱巧克力,四人笑得忘我。
對面的建築披著紅色和藍色的燈光,R和我拿出手機想捕捉今晚的美麗,I在對面笑著,J跟在我身側。
然後一切破碎了。
帶著頭盔的黑衣人騎著摩托車從我的右前方飆上人行道,朝我和J衝來。
我們都以為他喝醉了,J急忙後退,我也想後退,可是他伸出手,我只知道我的手機離開了我的手掌,只剩下連接手機的繩索還套在我手上。
那一瞬間,我知道我再也拿不回我的手機了。腦裡閃過的念頭是“我的三千塊!”
然後就是一段空白記憶。
我回過神時我已經本能地追著他跑,並在歇斯底里地喊著f*ck you。周圍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腦裡閃過很多很多的念頭。
為什麼我要拿出手機拍照。
為什麼我沒有把手機抓得更緊。
為什麼我明明套了繩索還是沒有辦法阻止手機的離去。
為什麼我沒有幫手機買保險。
為什麼我沒有做備份。
為什麼我今天要出門。
我什麼都沒了。
媽媽花那麼多錢買給我的手機沒了。
我手機裡所有美美的照片都沒了。
父母花這麼多錢送我到外國讀書我卻連手機都保護不了。
今天本來是個開心的一天可是全都毀了。
我沒錢去看五月天的演唱會了。
我真的很沒用。
他應該直接撞死我算了。
我真的很害怕、很慌張,本能地。
有個路人問我What happened?
我彷彿清醒。
我崩潰地喊著He stole my phone。
身體依然不肯放棄地往前跑。
我已經跑了一條街了。
我看著摩托車離我越來越遠,轉向我不知道的巷子。
我告訴自己「你該停下來了,你是追不上他的。」
我終於放慢速度,完全停下。
像個被遺棄的孩子,站在人煙稀少的月光下。
路很長,我不知道該去哪裡。
朋友們追了上來,圍在我身邊。
我忘了她們說什麼,我的理智線終於斷裂。
然後我做了每個狗血劇裡都會出現的事。
我對著蒼天喊「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朋友們說
不是你的錯。
事情已經發生了,不要去想如果。
It can happen to anyone, you're just unlucky.
Don't blame yourself.
It's his fault, it's not your fault.
Don't worry, everything is going to be okay.
Hey, my phone got stolen last year, look, here I am, everything is gonna be fine. You're gonna have a new phone, new memories, you will get through this.
Next time you're gonna tell people how unforgettable your bonfire night is.
Think about the good side, you're not injured.
You are not alone, we are here.
我接受了事實,卻也崩潰了。
很想哭,但沒有淚水。
心累了,放棄了。
什麼都無所謂了。
終於醒神才發現我手中的熱巧克力早已亂七八糟。
J很理智的叫我用Find my iPhone把手機鎖起來。當時我真的有點不想管,但抱著一點希望可以track歹徒的location,結果卻是顯示offline的。
在摩托車上就馬上關機,可見那人渣是多麼熟練。
有個女路人走過來問我是不是掉了雨傘還是什麼,然後說有個男人把它拿走了。
我發現那是我的熱水壺。非常具有保溫效果非常有用的熱水壺。
想去追那個男人,但女人叫我算了。而且我真的好累。
手機都失去了,再失去一個熱水壺也無所謂了。
對於人性徹底地失望。
那個落井下石的男人祝你被熱水燙到。
朋友們好似是要安慰我。
R說說不定那個搶你手機的男人一轉彎就跌下摩托。
我心想你怎麼這麼善良,我幻想的是他一轉彎就被羅里撞得死相淒慘。
因為朋友們都在,我已經累得不想思考。
所有冷靜處理後事的角色都讓給朋友們去做。
我像斷了線的風箏。
任由風把我帶走。
不知道會停在哪裡。
朋友帶路,我們搭巴士離開Camden去警局。
在巴士上我終於哭了。
終於把情緒都釋放出來。
來到Holborn的警局已經關門了。這裡不是所有便利商店和警察局都是二十四小時的,感覺真沒用。
於是又搭了地鐵去到Chinatown的警察局。
總是在怪自己,還以為警察會責怪我使用手機。
幸好他很好。
他問了很多問題,朋友們回想起過程都覺得害怕。
我知道我們說的一切都很沒用,我們連對方的外型特徵和摩托車牌號都說不出。
等著報告的同時用了朋友的手機打給爸媽。
很想淡定地報告,但聽到爸爸的聲音就忍不住哭了。
爸爸說人沒事就好,手機可以再買。別哭,要冷靜處理後續。
可是聽見這些話我更想哭。
我何德何能讓你們對我這麼好。
覺得真的很對不起父母。
他們花那麼多錢買手機給我,送我來英國讀書,結果我不能好好照顧自己,還把手機弄丟了。
在警局時,也向電訊公司報告手機被偷,讓他們bar掉sim送我一個新的。
再打電話到銀行把mobile banking disable掉。
後來朋友告訴我,我打電話的時候有個警察進來報案說他的手機被偷了。
多麼危險的城市啊。
完成報案後,R和I堅持要帶我去吃宵夜,讓我cheer up。
當時差不多十點半,案發是八點半。
後來我們進了一家很可愛的frozen yogurt店。
店裡有個拍照片印照片的機器。一張照片要一英鎊。
換作平日的我一定會覺得很貴,一英鎊就是馬幣五塊六啊。但當手機都沒了的時候,那一英鎊真的變得很渺小。
於是我決定再花一英鎊,用照片紀錄這一天。
後來我到J的房間過夜。
因為我知道只要我回到一個人的空間我就會不停責備自己。
而我不想如此。太累了。
來到倫敦的第二個星期時,一個馬來西亞朋友就在宿舍附近被搶了。
每天都在學校和路上看見告示牌說要小心搶匪。
其實我一直一直都非常地小心。
每次一個人走在路上我都不會拿出手機。
我在手機套了繩索,每一次都牢牢握著。
可再怎麼緊握,她還是從我指尖逝去。
小心了一百萬遍,一次的不小心卻就偏偏帶來禍害。
所以啊,小心真的沒什麼用啊。你的小心翼翼根本敵不過人心叵測。
就像你在房裡讀了一整天的書,剛拿起手機想休息一下,媽媽就進來說你怎麼一天到晚在房裡玩手機。
人生真的好無奈。
可是人生還是要繼續啊。
那就好好地記著這一天,讓它烙印在我心裡。
最後,我想也許我還是幸運的。
每個人都對我說,人沒事就好。(雖然給我選的話我會選人受傷但手機還在)
前面有提到我的手機和手指之間套了繩索,奇跡的是,後來我發現繩子完好無損的套在我手上,完全沒有任何斷裂,照理來說是不可能的,但我想也許這就是奇跡,如果繩子依然連接著手機也許我會被摩托車拖著走吧。
還有要謝謝那天陪在我身邊的朋友,還有後來所有幫助我、體諒我、安慰我的朋友,謝謝你們讓我覺得我不是一個很糟糕的人。
妈的我到底是为什么看哭了啊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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